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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以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为重点,在政策制定、措施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截止2009年底,全市中小企业6308家,其中工业3250家,建筑业248家,交通运输邮政业177家,批发零售业1355家,住宿餐饮业123家,金融业72家,房地产业309家,其他服务业774家。工业企业中,全市规模以上中小企业1161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66家的99.57%。200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增幅居全省第4位,中国名牌产品企业数、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数和国家免检产品企业数均居全省第4位。 会议指出,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劳动就业、改善民生、富民强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做好中小企业工作,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会议建议,要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营造企业发展环境,着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着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