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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昨从市建设局获悉,为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单位将全面禁止使用空心粘土制品。 据了解,自2003年起,我市建设部门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市区建设工地一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制品。同时,为将“禁实”措施落到实处,我市要求市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建设主管部门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然后根据建设单位在施工工地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按比例返退专项基金。对违反规定,使用实心粘土制品的建设单位则给予处罚。 “禁实”以来,我市建筑市场主要使用空心粘土制品。为了进一步节约土地资源,在“禁实”的基础上,我市决定从明年起在市区、经济开发区全面禁止使用空心粘土制品,以加气混凝土制品、淤泥等新型环保墙体材料取代粘土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