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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2013-09-16 16:40:52 翁国城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荔城新闻  

  2013年秋季新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笔者从荔城区教育局招生办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规,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完善“阳光招生”制度,确保今年该区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该区日前出台了《2013年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义务教育法》,对居住在本区划内的适龄儿童,新学年本着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户籍所在居住地安排在本区划小学就读。其中,麟峰小学招收镇海街道英龙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梅峰小学招收镇海街道梅峰、长寿、文献3个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老居民户和凤山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惯例由市实验小学招收。
  居住在军分区及九五医院内户籍属镇海派出所管理的适龄儿童,就近安排麟峰小学就学。对居住在该区划内的中央、省、市机关部门户籍不在5个街道内但属镇海派出所管理的和本区行政机关干部职工(正式编内,下同)适龄子女就学安排,其中,正式国家公务员子女安排麟峰小学就学,其余的安排梅峰小学就学。适龄儿童入学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10年8月31日前。
  2010年9月1日以后因新购房等子女户籍已迁入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莆教[2013]初幼30号)文件中“对在城区购房并已办理户口簿及房产证的购房户的适龄子女,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在本区划内小学就学”精神,安排在拱辰中心小学或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就学。镇海居委会新居民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在阔口居委会的适龄儿童,由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接收,其它片区按楼盘所在村居学校就近入学。
  对未满6周岁的学生不得注册入学,不得进行学籍建档。
  中山中学招收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及居住在五个居委会内的中央、省、市机关部门户籍属镇海派出所管辖的且在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荔城区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并接收在市实小就读的镇海老居民户子女。入学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10年8月31日前。对2010年9月1日以后的新购房户且户籍已迁入的小学毕业生安排莆田九中学习。
  同时,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时间,初中报名时间定在8月10日以后,小学报名时间定在8月20日以后。                                                      (翁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