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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厂排污超标 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09-21 22:52:30 吴舟 吴菁菁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荔城新闻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钱某提起公诉,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污染环境案件。

    经查,2013年7月起,被告人钱某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在荔城区拱辰街道家中开设电镀厂,雇用他人电镀铁件,并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2014年7月底,省环境保护厅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电镀厂进行检查,现场取样漏口地面积水、排水沟内积水,并提取记账本、员工出勤等。经鉴定,在电镀车间内漏口地面积水、排水沟内总镍浓度分别为66.5mgL、44.lmgL,排放量已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办案检察官介绍,此类违规小电镀厂产生的废水含有大量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到水体或土壤中,将严重污染环境,对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