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酒后驾车碰撞路面警告标志,驾驶人和乘客双双受伤昏迷。近日,经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0天,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从泉州泉港前来莆田打工的80后男子王某下班后,同工友陈某在荔城区新度镇一工地内喝酒聊天。喝了几瓶啤酒后,王某发现夜已深,于是便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搭载陈某准备回租住处睡觉,当车行驶至新度镇下坂村村道时,王某在酒精的刺激下车速开得很快,加上路面颠簸不平,王某驾驶摩托车直接撞到了路面施工所设立的警告标示,他和陈某双双受伤昏倒在路旁。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现场,将二人送往医院治疗。经检测,从王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81.21mg/100ml,为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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