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荔城区召开新一轮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动员大会,会上提出九条工作举措,推进创建活动在全区扎实开展。
一、落实党政责任。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把创建新一轮“国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要抓手,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创优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对照《决定》要求,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奖励扶助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区发改、财政、教育、民政、人社、卫计等部门要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区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卫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户籍申报、人口迁移、婚姻登记、死亡登记、社保参保、教育就学、住院分娩、统计调查等人口基础信息的定期共享。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性别平等、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的家庭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
三、注重宣传倡导。充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各类媒体,开辟计划生育专栏,多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引导群众从关心子女的数量性别向关注婚姻家庭、生活质量、子女成才、自身保健等方面转变,营造浓厚的创优氛围,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四、加大性别比治理。以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各镇街要加强孕情跟踪服务,提高跟踪服务到位率,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区卫计、公安、法院等部门及各镇街要紧密配合,依法加大非医学需要特别是通过“采血”等形式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惩处力度,确保出生婴儿性别比逐年下降并趋向正常值。区卫计部门要加强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区食药部门要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计生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区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出生人口数据的统计、审核、稽查。
五、坚持依法管理。积极对接生育政策调整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适用规定,依法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社会抚养费征缴分离制度,规范征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区监察、财政、审计、卫计等部门要不定期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违反财经制度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责任追究,凡因粗暴执法出现恶性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依法查处阻碍卫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侮辱、诽谤、伤害或故意毁坏财产等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和村(居)民自治,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六好”示范村居达20%以上。
六、优化生育服务。严格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闽卫政法函〔2016〕213号)要求,优化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精简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间。积极实施免费优生优育惠民服务工程,做到出生缺陷或先天性遗传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采取措施。做好高风险夫妇孕前、孕期跟踪及妊娠结局随访等工作,切实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实行孕情跟踪与已婚育龄妇女查病、生殖保健相结合,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高避孕措施的安全性、有效性,减少非意愿妊娠。规范避孕药具管理,拓展避孕药具发放渠道,满足群众需求。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加强流动人口预防接种,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关怀关爱、奖扶优待、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活动,逐步提升流动人口的市民感与归宿感。
七、完善扶助保障。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落实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积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加大对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增强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服务。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项目,增强计划生育困难造血功能,健全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性别平等、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的家庭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
八、落实信息支撑。加强人口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建立健区、镇(街)、村(居)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加快公共卫生计生与临床医疗信息的资源整合,尽快实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个案信息与全员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提高人口统计数据质量。定期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为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数据依据。
九、巩固基层网络。做好区、镇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工作,妥善处理好人员编制、职称、经费、工资、劳动人事关系等问题,做到机构融合、职能融合、人员融合、文化融合。巩固和加强基层计生工作网络和队伍,充实镇街卫生计生办、计生协会工作人员。妥善解决村级计生管理员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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