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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丨门诊用药可报销50%以上
2019-12-06 17:13:13 朱金山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  

记者昨获悉,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迎来利好:其门诊用药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最低50%。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相关措施,进一步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保障对象及用药范围

通知明确,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和降血糖药物范围,执行国家新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明确保障水平

根据该通知,在保障水平方面,采取以门诊特殊病种为主、普通门诊统筹为辅的政策措施。

其中,“两病”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线,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即乡镇级)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90%,在二级(即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8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即市级)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55%,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从40%调整为50%;原年度封顶线不变,执行到2019年12月,从2020年1月1日起年度封顶线调整为4000元。

普通门诊统筹方面,包括“两病”在内的普通门诊,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不设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60%,单次封顶线为35元,每人年封顶线400元(含村级50元)不变;在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从40%调整为50%,单次封顶线为15元,每人年封顶线50元不变。

视情一次可开2个月处方用量

通知还明确了配套措施,包括调整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规范管理服务。

“两病”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师可视病情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一次可开具2个月的处方用量,门诊医师可根据患者的要求提供纸质处方笺,方便患者用药需求。

优化门诊特殊病种登记流程,将“两病”特殊病种认定的医疗机构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放宽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方便特殊病种登记;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患者门诊特殊病种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即时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