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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受理规则
2023-12-19 16:53:32  来源:  责任编辑:  


举报须知


一、举报专区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二、举报专区受理的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四、涉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请通过此入口提交。


五、举报受理原则:本网仅受理互联网上涉及荔城有害信息。


六、按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不涉及或不确定属荔城的有害信息,网民可以直接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12377.cn/)举报。


七、有害信息参照标准:违反“九不准”或“七条底线”的信息。


八、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举报指南


●举报受理范围


举报专区受理的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①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④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⑤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⑥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⑦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⑧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⑨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举报方式


举报的主要方式包括:


举报邮箱:lczx351100@163.com


举报电话:0594—2399020


●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举报信、相关部门来函、相关证明证据等举报要件。


●举报真实性


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举报协助处置


举报主体在网上成功提交举报信息后,举报专区受理的举报,将依据相关规定转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研处。